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发布 >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8-10-22 09:05  文章来源:财政部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财税[2008]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四、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3%。

  五、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附件。

  六、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8-11-18 15: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8-07-31 11:2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2007-07-19 14:3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7-06-19 17:5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7-04-18 14:48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6-10-17 10:26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2006-09-15 13:46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调整煤焦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和《关于继续暂停部分化肥品种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2006-02-17 15:4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5-05-08 13:5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天然肠衣适用征税率、出口退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05-08 13:5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198458
邮箱:商务部财务司邮箱